第109章 史思明复叛与河阳之战
分,在将士的肚肠里,原没有旗面上那般分明。
这“日常化”的残酷,恰是乱世最狠的一刀:它把杀戮磨成了生计,把仇恨钝成了习惯。少年兵不再怕死,只怕粥里掺的沙再多些;燕军也不再恨唐军,只恨自家的长官扣了口粮。两军隔着一条河,吃一样的苦,骂一样的官,却不得不为那面互不相认的旗,把刀架在同胞脖子上。
战争的尽头,往往不是轰轰烈烈的胜败,而是这样——人人都忘了为何而战,只知道,今天还得端起那碗粥,今天还得站到垛口后头去。
史思明百般算计,想破了河阳,却算不到最狠的一招,竟是时间。他把大军耗在黄河边,对面的唐军不急不慌,只管一日三餐、巡城打盹,把“挨”字,熬成了最利的兵器。贼想速胜,我便拖延;你想我的城,我偏给你一座空耗的城。这一招,史思明到死没参透——他总以为仗是打出来的,却不知有些仗,是“熬”出来的。河阳的兵熬瘦了,熬黑了,却熬成了一块史思明啃不动的硬骨头。
第四节父子相残——“史朝义弑父”
史思明勇悍多智,却有个致命的毛病:猜忌,且偏心。
他偏爱少子史朝清,居于范阳;对长子史朝义,素来轻之。史朝义为人宽厚,然非将才,每战常败,史思明动辄骂詈,常曰:“此儿终败吾事!”左右皆惧。史朝义性恭孝,每受责,未尝有怨色,人皆怜之——可偏偏这份“不争”,在史思明眼里,成了“不才”。
上元元年(760)末至次年(761)春,史思明又欲大举攻唐,令史朝义为前锋,筑三角城贮粮,期一日而成。史朝义以土木工程未毕,请延期,史思明怒,亲往督责,且扬言:“俟克长安,当斩此不才子!”
此言入史朝义耳,惊惧交集。左右将领——骆悦、蔡文景等,本皆史思明疑忌欲诛之人,乃共劝史朝义:“主上欲杀公,不如先发。”史朝义初不忍,左右曰:“君若不从,我等今即降唐,公悔无及!”朝义泣而许之。
那一夜,史朝义在帐中独坐至天明。他想起少年时,父亲骑在马上,把他举过头顶,笑说“吾家千里驹”;又想起近年,父亲看他的目光,越来越像看一块碍脚的石头。亲情这东西,在权力的碾盘下,碎得比陶碗还快。他不是不想做孝子,是父亲先举起了刀——“俟克长安,当斩此不才子”,那句话,把父子之间最后一丝暖,冻成了冰。他抹去泪,对镜整了整甲:从今往后,他不再是史思明的儿子,只是大燕的怀王。可这“王”字,是用父亲的血写就的,洗一辈子,也洗不白。
是夜,骆悦等率兵入营,擒史思明。思明梦中惊起,问:“乱者谁?”对曰:“奉怀王(史朝义)命。”思明骇曰:“我旦日败乎?然杀我太早,何不待我克长安?”知事不可为,乃被缢杀于营中,就地密瘗。
史朝义继立,旋杀异己,并密令范阳杀其弟史朝清。父子、兄弟,相屠殆尽。那个被史思明偏爱、留在范阳的少子,终究没能逃过兄长登位后的清洗——史思明偏心偏了一辈子,到头来,两个儿子,一个弑了他,一个被另一个杀了。他若泉下有知,不知该悔那柄偏心的秤,还是悔那句“俟克长安,当斩此不才子”。
史朝义的王座,是用父亲的血和弟弟的头垒起来的。他登位那日,燕京无欢,只有刀光与哭声。左右山呼“万岁”,声音里却掺着颤抖——谁都明白,今日能弑父的怀王,来日未必不能弑任何人。权力这杯酒,第一口就掺了血,往后每一口,都只能更腥。史朝义以为杀了父亲便坐稳了天下,却不知他亲手开的这个头,比史思明当年杀安庆绪,更叫人心寒:那至少是“臣弑主”,尚有一层名分可辩;这却是“子弑父”,连最后一点人伦的遮羞布,都扯了个干净。燕营上下,自此人人自危,只等下一轮刀光,落在自己脖颈上。
河阳北城,李光弼听着斥候报来史思明已死的消息,久久不语。他望向南岸那面将换未换的燕旗,轻声道:“史公勇冠天下,却败在自己儿子手里。可见这世上,最坚固的城,也防不住家里那把刀。”他转身吩咐:“传令三军,史贼已毙,然史朝义未平,河阳之守,一日不可懈。”说罢,又补了一句:“给对岸的降卒,今晚的粥,加一勺盐。”——他比别人更早看透:史思明的死,不是乱世的终结,只是下一轮轮回的开篇。真正要平的那座城,从来不在黄河南岸,而在每个人心里那面,总也插不稳的旗。
安禄山被亲子安庆绪所弑,是第一场“子弑父”;如今史思明又被亲子史朝义所弑,是第二场。两代叛首,皆不得善终,皆亡于己出之骨血。这便应了那句老话:种什么因,收什么果。你用刀教人背叛,刀终会转向你;你以弑父得位,儿子便以弑父夺你的位。
洛阳城中,这一夜无人安睡。
沈翁把幼女阿纨又塞进地窖——自回纥马蹄踏过这条街,地窖便成了这孩子第二个家。街外火把明灭,兵卒奔走,谁也分不清是贺新主,还是弑旧君。阿纨在黑暗里攥着娘的衣角,小声问:“爹,这回……是咱的人赢了,还是他们的人?”沈翁答不出。他只把女儿搂紧了些——在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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