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洛阳收复


一处名为“通济”的里坊里,有个卖绸的洛阳商人,姓沈。沈翁膝下唯有一女,小字阿纨,年方十六,生得眉目如画。闻回纥入城,沈翁连夜在院中掘了个地窖,铺了软席,把阿纨藏了进去,上头压了稻草与旧箱。他守在窖口,手里攥着一把切绸的薄刃,对老伴说:“兵若下来,我先送了你,再送了纨儿,最后自己抹了脖子。咱们沈家的人,不能进胡营。”

    老伴哭着点头。

    那一夜,通济坊外马蹄声不绝。有回纥兵叩了几户的门,拖走了些细软,也带走了两名不及躲藏的少女。哭声从巷子深处传来,沈翁抱着那把薄刃,抖了一宿,到底没敢出去。

    这是借兵的后患。

    李俶到天津桥时,叶护正饮酒。见他来,叶护大笑,用生硬的唐言道:“殿下,洛阳已下,盟约当践。金帛子女,某今日便要带走——殿下莫要,又来跪一次。”

    李俶没有跪。

    他解下腰间那枚御赐的玉珏,双手奉上,又命人将万匹锦帛,一车车推入帐前。

    “太子,”他直视叶护的眼,“洛阳之金帛,某悉以奉上,万匹之绢,聊作添头。只求太子,免了子女。”

    叶护眯起眼:“盟约言子女,殿下欲以帛易之?”

    “以帛易之。”李俶一字一句,“太子得了万匹锦绢,回纥将士,不愁无衣无饰;而洛阳子女得全,太子亦全了助唐复京之义名。某以广平王之身立誓:自此两家,盟好如水,永无嫌隙。”

    帐中一时静。

    叶护盯着他,忽地笑了——那笑里,有几分轻蔑,也有几分敬意。漠北的狼,敬的从来不是跪着哀求的人,而是跪过一次、却仍站得笔直、把买卖算得清清楚楚的人。

    “万匹,少了。”叶护伸出两根手指,“再加两万匹,子女之事,某今日便替殿下,压下去。”

    李俶闭了闭眼。

    三万匹锦绢——那是洛阳府库与民间能挤出的极限,也是他为这座城,替凤翔那一纸盟约,付的最后一笔息。他想起长安城外,那个怕闺女阿绫被掠的老卒;如今他站在洛阳,替千万个阿绫,把那张麻纸上的“子女”二字,一个个,用绢帛赎了回来。

    “可。”他道。

    万匹、两万匹、三万匹——绢帛如山,堆在天津桥头。回纥骑士们欢呼着上前,把那些流光溢彩的锦缎,一捆捆缚上马背。洛阳的财富,就这样以最直白的方式,流进了漠北的马鞍。

    而洛阳街头的回纥马蹄,终于慢了下来。

    有回纥兵从沈翁的坊前经过,勒马望了望那扇紧闭的门,又看了看鞍上的锦绢,终究没有下马。沈翁在地窖口听得马蹄远去,浑身脱力,滑坐在地,半天,才颤着手,去掀那压着稻草的旧箱。

    阿纨从窖里爬出来,脸上还沾着草屑,扑进娘怀里,哭得喘不上气。

    沈翁摸着女儿的头,望着院墙上回纥马蹄踩出的泥印,忽然老泪纵横。他不懂什么盟约、什么两京,他只知道:今日这条命,是那个年轻的唐人王爷,用三万匹绢,从胡马的蹄下,一寸寸赎回来的。

    李俶回到行辕,独坐至深夜。

    案上摊着叶护按了手印的停掠文书。他望着那文书,眼前却浮起凤翔素帐里,那张糊了毛边的麻纸——“土地归唐,子女玉帛归回纥”。十一字,他当日觉得轻;如今方知,这轻飘飘的十一字,是要用一座城的血泪,去一厘一厘地称量、去赎、去还的。

    “请神容易送神难。”他喃喃自语,指尖叩着案面,“今日是洛阳,来日呢?邺城若下,河北若平,这把借来的刀,还能不能,再听话地归鞘?”

    他不敢想,也不愿想。

    只是那一夜,他在灯下,又给叶护写了一封私信,只一句:“自今以往,回纥之兵,所至之处,掠民者,某亲斩之。”

    写完,他吹熄灯。

    黑暗里,他仿佛又听见长安朱雀门前,那名老妇捧着一碗水,无人来喝;又仿佛听见洛阳通济坊深处,那些被拖走的少女,在回纥的马鞍后,发出一声声被风撕碎的哭。

    自由与财富,原来是这样相生相克的两条命:你替一群人护住了命,就必得由另一群人,替你付出血;你借来一把破贼的刀,就迟早要任那刀,在你自己的城头,也划上一道口子。

    第三节安庆绪奔邺——“叛军的残喘”

    安庆绪逃到邺城时,已是十月初。

    邺城,古之相州,城高池深,粮储丰足,是河北叛军最后的巢穴。安庆绪带着一路溃散的残兵,连同从洛阳劫出的金玉,灰头土脸地进了城。兵员不足五万——曾经的十万之众,香积寺折了大半,洛阳一逃又散了小半。

    他登上邺城城头,北风扑面,吹得他龙袍猎猎。

    城头那面大燕旗,一路颠簸,早已破烂不堪——旗角撕裂,旗面被风撕出数道口子,那个“燕”字也缺了一笔,像一张被命运咬过的脸。亲兵要换一面新的,安庆绪摆手,亲自从怀中掏出针线,就着城楼的微光,将那些裂口,一针一线地补上。

    邺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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