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吴道子与张旭
之意;又闻鼓吹,而得其法;观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公主出行,仪仗浩荡;担夫挑担,横冲直撞。那拥挤、避让、穿插、停顿的态势,是字的章法。鼓吹的节拍,是字的节奏。至于公孙氏——那是后话。
吴道子画完嘉陵江后,来拜张旭。
两人在酒肆里对饮。吴道子提起当年学书的事:“老师,当年我学你的字,学不成,半途跑了。”
张旭大笑:“你跑得好。你若留下来,天下多一个写字的吴道子,少一个画画的吴道玄。”
吴道子敬了一杯酒:“可我这支笔,是你教的。”
张旭摆手:“笔是你自己的。我教你的,不过是放手二字。字要放手,画也要放手。你当年学书不成,不是笔力不到,是心太活,规矩装不下你。”
吴道子默然片刻:“老师,我画那面嘉陵江的墙时,忽然想起你写字的样子。你说写字要‘意在笔先’——可你落笔的时候,笔比意快,意追着笔跑。我也是。”
张旭击案:“对了!这就是笔的秘密。写之前,意在前;写起来,笔在前。意是主人,笔是客人,可客人一跑起来,主人得追着客人跑。”
两人相视,忽然一起大笑。满座酒客侧目,不知这两个疯子笑什么。
张旭的字,后世称为“颠张”。他喝醉了写字,醒来看,自己也觉得神异,说“不可复得”。狂是他的一种形态,不是目的。他借酒、借舞、借争道、借鼓吹,把书法从规矩里解放出来——让字不再是字,是龙,是云,是剑光。
他传笔法给崔邈,给颜真卿。后来颜真卿辞官到长安,向张旭请教笔法。张旭不教,只是让他写。颜真卿写了三天,张旭看了三天,最后只指点了一个字:“横。”
颜真卿悟了。多年以后,他在安史之乱中写下《祭侄文稿》,满纸悲愤,笔画如刀——那支笔,正是张旭传下来的笔。世人评颜体,说他“雄浑”。雄浑的根,不在他,在张旭那一声“横”。
第三节剑器浑脱——公孙大娘舞剑
那一年春末,长安城外的旷场上,围了黑压压一片人。连路边的树上都骑着人。
场中,一个女子持剑而立。她已不年轻,眉目间有风霜,但身姿挺拔如松。她叫公孙大娘,梨园外供奉,善舞《剑器浑脱》。
公孙大娘是哪里人,谁也说不清。她自幼习武,一身本事是真刀真枪练出来的。她舞的《剑器》,本是军中的健舞——舞者持剑而舞,雄健刚劲,多由男子表演。公孙大娘一个女子,把它舞出了另一种气象:刚里带柔,疾中藏缓,剑是冷的,人是活的。长安城里有人说,看公孙大娘舞剑,比看将军演武还过瘾。
鼓声起。她动了。
没有人形容得出那舞。杜甫后来写过——虽然他写那首诗时,已是白发苍苍的晚年,站在遥远的夔州,眼前舞剑的是公孙大娘的弟子: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㸌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剑光如九日落,如群帝驾车翱翔;来时如雷霆,收时如江海凝光。满场的人看呆了。有人张着嘴,半天合不拢;有人冷汗涔涔,仿佛那剑光随时会劈到自己头上。
鼓是羯鼓,一声一声,如催阵。公孙大娘起势,剑尖微垂,绕场一周——那一步一摇,已带杀意。忽然,鼓声骤急,她纵身而起,剑光如匹练,当空一划。人群齐声倒抽一口气。紧接着,剑光不再有断,她整个人化进剑光里,满场只见银蛇乱舞,不辨人影。有几个胆小的,已经捂住了眼睛。
人群中有两个人,看得比别人都入神。
一个是张旭。他扶着栏杆,浑身发抖——不是害怕,是激动。他看见的不是剑,是笔:剑的走势,就是笔的走势;剑的停顿,就是笔的顿挫;剑光划过的弧线,就是他梦里写过无数次的草书。他喃喃自语:“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后来对人说,那一场舞,比他在常熟看过的所有帖、悟过的所有道都管用。他从前写字,写的是形;那一舞之后,他写的才是神。剑光在空中划过的每一道弧,都是他梦里的字——那一笔,叫“势”。
一个是吴道子。他看的是剑光里的衣带——公孙大娘的舞衣,在旋转中飘举起来,如风拂云,如浪涌岸。那一瞬间,他脑子里轰然炸开:人物画里的衣带,不该是描出来的,该是这么“飘”出来的!“吴带当风”四个字,此刻才有了魂魄。
人群中还有一个人,一言不发。他叫裴旻,人称剑圣,官居将军。他看公孙大娘的舞,看得比谁都冷静——因为他是真正杀过人、见过血的人。
裴旻是河东人,善射,善剑。他守边多年,有人说他曾一日射虎三十一头,有人信,有人不信。但见过他舞剑的人,没有不信的。他的剑不是练出来的,是杀出来的。剑在他手里,像长在他胳膊上。
有人问他:“将军,公孙之舞,与将军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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