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吴道子与张旭


势。

    消息传开,满城轰动。玄宗亲自来看,看了很久,忽然提起旧事:“朕记得,当年李思训画过一幅嘉陵江,笔笔精工,数月方成。他数月之功,是你一日之迹——都妙。”

    有画工不服,私下说:“一日画完,必是草草。”可看了那面墙的人,没有一个说得出“草草”二字。三百里江山,有远有近,有疏有密,山有山的骨,水有水的魂。有人看了一上午,说那是活的——风一吹,墙上的江就要流起来。

    这不是厚此薄彼。这是说:天下有两种画,一种用工,一种用意。工到极致是画,意到极致也是画。

    众人散去后,吴道子一个人站在殿里,看自己的画。三百里江山在他笔下,一日而成。他忽然想:若没有当年跟着张旭学的那几年,没有那些不肯守规矩的日子,今天这面墙,他画不出来。

    笔是张旭教的。画是自家悟的。剑——他忽然想到剑。

    那念头一闪而过,他没来得及抓住,便出了殿。

    第二节草圣挥毫——“脱帽露顶王公前”

    长安的酒肆,东市的胡姬酒家最热闹。二楼雅间,一群文士围坐,酒过三巡,人人面红耳赤。

    张旭坐在主位。他年过半百,须发花白,官居金吾长史——一个管京城治安的武职,却生得一副狂士模样。此刻他已有七八分醉意,忽然推开酒杯,站起来,大叫一声:“拿墨来!”

    酒保一愣。张旭已经扯下头巾,一头花白的头发披散下来。他不等笔,直接低头,把发梢浸进墨碗里,蘸得饱饱的,然后走到粉壁前,以发为笔,挥洒起来。

    满座皆惊。有人叫好,有人发愣。张旭不管,只管写。他脱帽露顶,白发飞扬,墨汁顺着发梢甩出去,在壁上溅开一朵朵墨花。他写的字,旁人认不出几个——那不是给人认的字,是给人看的字。看它龙蛇飞舞,看它云烟变幻,看它把一腔酒意、满腹块垒,都泼在了墙上。

    他一面写,一面叫。声音含混不清,像是醉话,又像是唱曲。写累了,他退后两步,歪着头看自己的字,忽然摇头,又扑上去,再写。粉壁上墨迹纵横,如乱云飞渡,如群龙争渊。酒保看得心疼那面新粉的墙,却不敢拦——张长史的疯病,长安城里没人拦得住。

    懂行的人看张旭的字,说他“逸势奇状,莫可穷测”——笔势是放纵的,形态是奇特的,深不可测。不懂行的人看,只觉得好看、痛快、像疯了一样。可无论懂不懂,没有人看完他的字还能无动于衷。他的字有一种力量:你看着看着,会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悄悄松开了。

    杜甫后来在《饮中八仙歌》里写他: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

    挥毫落纸如云烟。

    王公面前,他也脱帽露顶。这不是失礼,是书法里的另一种礼——对笔的礼,对道的礼。

    有人问:张公的字,为什么非得喝醉了才写得好?

    张旭答:“酒是引子。我借它把规矩引开,把心里那支笔放出来。”

    又有人问:不喝醉,就写不出来么?

    张旭大笑:“写得出。只是醒着写出来的字,我自己看不上。”

    他醒时写的字,工整端严,挑不出毛病;醉时写的字,天马行空,不可端倪。可他自己,只认醉时的。世人管他叫“张颠”,他不恼,还自嘲:“颠就颠吧。字不颠,人颠;人不颠,字颠——总得有一个颠的。”

    张旭年轻时,做过常熟尉。

    县尉管治安,每日升堂断案。有一日,一个老人拿着一张状纸来告状。张旭判了。第二日,老人又来了,还是那张状纸。

    张旭皱眉:“你这案子不是判了?”

    老人躬身:“大人,老朽不是来告状的。”

    “那你来做什么?”

    老人从怀里掏出那张判词,双手捧过头顶:“大人,老朽告状是假,求字是真。老朽观大人判词上的字,笔走龙蛇,神采飞扬——老朽平生好字,想求大人几笔,收进箱底,传之后人。”

    张旭愣住了。他低头看自己随手写的判词——那上面,字迹确实与寻常公文不同。他忽然明白:原来自己的字,已经有人愿意收藏了。

    老人又说:“老朽家中藏有先父的墨迹,若大人不弃,肯移步一观——”

    张旭跟着老人回了家。老人捧出先父的书帖。张旭展开一看,浑身一震——那是天下奇笔。他站在那里,看了整整一个时辰,一言不发。

    此后,他的字里多了些东西。

    又一日,他在路上看见公主的仪仗与挑担的农夫狭路相逢。仪仗队要开路,担夫不肯让,两下里挤成一团,你进我退,你左我右,乱中有序。张旭站在路边看了半天,忽然拍腿:“章法在此!”担夫不懂什么叫章法,只管挑着担子走了。张旭却站在那里,把那场面在心里过了一遍又一遍——字与字之间的避让、穿插、呼应,原来就是这担夫与仪仗的道理。

    后来有人问他笔法从何而来。他说:“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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