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两臣冤死与五复奏
臣去查看时,他拉臣下棋,臣推不过,就下了一局。至于受贿——绝无此事。”
世民问:“你判他无罪,是因为他真有疯病?”
张蕴古说:“李好德确有疯病。臣验过人证、物证。街坊四邻都说他平日疯疯癫癫,发作时六亲不认。他说的那些话,不是他自己的意思。”
世民问:“那你怎么证明你没受贿?”
张蕴古说:“臣无法自证清白。臣只能说,臣没有。”
“无法自证清白”——世民听到这句话,眉头又皱了一下。他心里想:你说没法自证,那就是没法排除。没法排除,就有嫌疑。大理丞有嫌疑,这案子就得翻。
可他没有再审。
他也没有交给三司覆核。
他做了一件他自己后来后悔了半辈子的事——他当场下了一道旨,斩张蕴古。
殿上的人又愣了。上一次卢祖尚,是朝堂上杀的,隔了三年。这一次,又是朝堂上。又是当场。又是来不及。
魏征在班列里站着一动没动。他不是不想谏——他来不及谏。从世民说出“斩”字到旨意拟好、用印、传下去,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这炷香烧完了,旨意就出了殿门。
张蕴古被拖出殿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他没看世民——他看的是魏征。
那一眼里头有东西。有不信。有冤。有“你为什么不说句话”的意思。
魏征低下了头。
张蕴古被斩了。
斩了之后,案子才真正查了。三司覆核——本该在斩之前做的事,斩之后才做。
覆核的结果:张蕴古没有受贿。李好德确有疯病。判无罪,是对的。张蕴古跟李好德下棋,是事实,但下棋不等于阿纵。一局棋而已,没有别的。
也就是说——张蕴古不该死。
覆核的结果报上去的时候,世民的手在发抖。
他坐在两仪殿里,面前摆着那份覆核文书。文书上写得清清楚楚:张蕴古无罪。受贿,不实。阿纵,不实。判李好德无罪,依法有据。
文书的末尾,盖着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的印。三道印,三道关,都没有拦住那一道斩令。它们本该在斩之前盖,却在斩之后才盖。
他杀了一个无辜的人。
不是在战场上,不是在玄武门前,是在朝堂上。是以天子的名义,以律法的名义,杀了一个依法办事的大理丞。
世民把覆核文书搁在案上,一个人在殿里坐了很久。
灯火跳着。他想起三年前卢祖尚的事。那时候他杀了人之后,也坐了一夜。那时候他对自己说:“不该杀。”三年过去了,他又杀了一个人。又坐了一夜。
三年前,他说“刀子太快”。三年后,刀子还是太快。
他想起张蕴古临死前看魏征的那一眼。那个眼神里的话,不是“救我”——已经来不及了。那个眼神里的话是:“你为什么不说句话?”
魏征不是不说。是来不及说。
来不及——这两个字,是关键。
世民对自己说了一句话:“朕杀人的时候,觉得朕是天之子,代天行罚。杀了之后,朕才知道——朕不过是一个会犯错的人。天子的刀,和屠夫的刀,砍下去是一样的。砍错了,血一样是红的。”
他还有一句话,是对房玄龄说的。他说:“卢祖尚的事,朕以为朕改了。张蕴古的事告诉朕——朕没改。朕的脾气还在,朕的刀还快。朕砍下去之前,没有一个人能拦住朕。不是你们不想拦——是来不及。”
房玄龄跪在那里,说:“臣等有罪。臣等为宰相,未能及时谏止,是臣等的失职。”
世民摇头:“不是你们的失职。是朕的。朕把刀放在自己手里,没有鞘。你们想拦,拦不住。”
他顿了顿,说了一句后来被写进《贞观政要》的话:“死者不可复生。”
死者不可复生。卢祖尚不可复生。张蕴古不可复生。死了就是死了,追赠、谥号、抚恤——都换不回来一条命。
世民在殿里坐了一夜。天亮的时候,他叫来中书省的值官,说了一句话:“拟诏。”
第三节五复奏——制度止血
诏书的起草,不是一天能完成的。
世民把房玄龄、戴胄召进内殿,关起门来,议了整整一天。
世民先说了他的意思:“朕要立一个规矩。凡决死刑,不可一挥而就。要有间隔,要有覆核,要让朕冷静下来。”
戴胄说:“陛下可有法子?”
世民说:“朕的意思是——凡死罪已定谳者,行刑之前,须复奏。不止一次,要五次。前一日二奏,当日三奏。五次复奏完毕,若无疑义,方可行刑。”
戴胄听到“五次”,愣了一下。他问:“五次?陛下,三复奏的规矩,不是已经有了么?”
三复奏,是张蕴古案之后刚立的规矩。死囚行刑前,要向皇帝复奏三次,确认无误,方可行刑。可立归立,行起来走了样。复奏三次,往往是在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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