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两臣冤死与五复奏
天、同一个时辰里完成的。三次复奏,跟一次没有区别——三次之间没有间隔,皇帝没有时间冷静,该杀的还是杀了。
世民说:“三复奏不行。三次挤在一天里,朕还没回过味来,人就杀了。五复奏——前一日二奏,当日三奏。中间隔一夜。朕要的就是这一夜。这一夜里,朕能想一想。想一想这个人该不该死,想一想朕是不是在生气,想一想有没有可能搞错了。”
戴胄听完,沉默了一阵。他跪在那里,抬头看着世民,眼眶有些红了。
他是大理寺的人。他审了一辈子案子,见过多少冤假错案,见过多少“刀子太快”的后果。卢祖尚的事,他不在场。张蕴古的事,他也不在朝堂上。可他知道——这两件事,本来都可以避免。只要多一道程序,多一夜的时间,多一次覆核,那两个人就不会死。
他说:“陛下,臣有一虑。”
世民说:“你说。”
戴胄说:“五复奏,是给天子自己上的锁。可这把锁,要写进律法,要写进制度。不能只是陛下嘴上说一说——陛下今天说了,明天怒了,又忘了怎么办?”
世民点头:“你说得对。写进律法。”
戴胄说:“还有一事。行刑当日,陛下当素食,不设乐。以示慎刑恤命之心。”
世民想了一想,说:“好。写进去。”
房玄龄在一旁提笔,开始拟诏。他写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斟酌。诏书的措辞,不能含糊。每一句话,都是将来要执行的规矩,差一个字,意思就变了。
房玄龄写了初稿。初稿是这样的:
“凡有死罪,已下所司处断者,仍令中书门下五复奏。前一日二奏,当日三奏。如不待复奏,辄行决者,决者以故失论。又,决死刑日,皇帝素食,不设乐。”
世民拿过来看了一遍。
他看得很仔细。一句一句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看到“如不待复奏,辄行决者,决者以故失论”这一句时,他停了一下。
“故失论”——故意还是过失,按律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不遵五复奏,直接杀人,要按律追究。
世民问房玄龄:“这条,也包括朕么?”
房玄龄手中的笔顿了一下。他抬头看了看世民。
这一句话,不好回答。说包括,是限制天子——天子是至高无上的,律法管不了天子。说不包括,那这道诏书就是一句空话——天子的旨意高于律法,天子不守,谁也管不了。
房玄龄想了一想,说了一个巧妙的回答:“陛下问的是律法。臣答不了。臣只知道——陛下下了这道诏,就是陛下的承诺。承诺管得了管不了,臣不知道。可陛下守了,天下人就信了。”
世民看着房玄龄,看了半晌,点了点头。
他没有改那句话。他把诏书递还给房玄龄,说:“颁。”
房玄龄拟好正式诏书,用了印。诏书经门下省覆核——王珪看了一遍,没封驳,签字通过。然后发至尚书省,由刑部转发大理寺、御史台,再发至各州各府。
一道诏书,从起草到颁下,走了三天的规程。这三天里,世民没有催。他等着。他知道,这个规程本身就是规矩——皇帝下旨,不能绕过三省。三省过了,才是正式的法令。他给自己立规矩,也给自己立规程。以后杀人,不能一拍脑袋。
诏书颁下的那天,是贞观五年的秋天。
长安城里很安静。秋天了,叶子黄了,风一吹,满地落叶。诏书发出去之后,朝堂上议论了一阵。有人说天子多此一举——死囚嘛,杀了就杀了,还复奏五次?有人说天子圣明——杀人都能这么慎重,天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大理寺那边,戴胄把诏书抄了一份,挂在值房的墙上。他跟手底下的官吏们说:“从今往后,不管是谁下的令——皇帝也好,宰相也好,大理寺卿也好——不经过五复奏,不许杀人。谁敢跳过这道程序杀人,我戴胄第一个参他。”
官吏们应了。
戴胄看着墙上那份诏书,看了很久。他忽然想起前年卢祖尚被斩于殿外那回——他在大理寺接到消息,整个人愣了半晌。抗旨不遵,按律不过贬职流放,怎就杀了?他想去谏,来不及。人已经死了。他又想起张蕴古——同样的来不及。两回“来不及”,两条命。如今这道五复奏的诏书,是天子自己把刀递了出去,交给了一道程序。
这不是天子在破法。这是天子在守法。
戴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宽慰。卢祖尚的事、张蕴古的事,他不在场。可这道诏书,他在场。他看着它从皇帝的一句话,变成了一道诏书,变成了挂在墙上的规矩。他参与了这件事——这件事,是给两年来枉死的两条命,还的债。
还不回来。可至少,不会再有了。
第四节慎刑之思——帝王的自省
五复奏颁下之后,世民有时候会在灯下想一件事。
他想起卢祖尚。卢祖尚跪在殿中,说“不去”。他那时候只觉得——这个人当面顶撞,天子的脸往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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