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九日
,只是换了个人出。
她提笔,落在正稿上:
“徒移其费于民,未可谓之节用。”
话说到这里,只说了一半。指出百姓吃亏容易,可边上的兵要吃饭,河上的堤要修,灾民要救,不能拿一句“不可扰民”,就都搁下。
她想了想,向百姓取钱,最怕没有尽头:今年为边饷加的钱,到明年事过了,还在照收。
所以这一层要先说清:向谁收、收多少、收到几时、用在哪一处,事先出榜,事完即止,不许层层往下加码。
有人会说,严查贪墨,钱自然就够了。贪墨当然要查,可查出多少赃款尚无定数,不能先拿来当作已经入库的钱。
末了写钱实在不够的时候:那就得认下取舍,明说哪一样缓办。不能嘴上同时许诺减征、增费、诸事俱举,到了底下,还是要全靠州县自己去凑。
这一篇写完,天已经黑了。她站到门口,扶着墙仰了仰腰,后背咔地响了一声。
带进来的饼越吃越硬。后半夜起了风,她把炉门关小,炉火只留一点红,压着慢慢烧。隔壁那人这几日咳得更勤了,夜里咳一阵,歇一阵。
天亮时风停了,帘子底下积了一层细沙土。
姜昭把褥子卷起来,号板插回槽里,拿冷水抹了一把脸,铺开《通上下之情问》的题纸。
“朝廷有令,颁于州县,而闾阎或未尽知;民间有事,起于乡里,而庙堂或未尽闻。或政令未达,而道路先传,言有真妄,传有迟速。问有司何以明政令、察利病,使上下之情相通,而不为虚言所蔽?”
题目有两头:朝廷的命令,百姓怎么听明白;地方上的事,朝廷怎么知道。
往下传的那一头,她写得快。张了榜,不识字的照样不知道。里正念一遍,念的是官话,乡下人听得半懂。令下去了,得拿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说完了,还得有人回头问一句听明白没有。
她头一个想法,是把呈报管严:州县遇事,限日呈报;里正、乡老具名保结;上一级派人复核;隐瞒不报的,查出来追责。
她脑子里又重新想了一遍。条条都有人担着,层层都有人查着。可合在一处,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她把草稿翻过来,在背面画了一张图:底下是村子,上头是州,中间夹着县衙,县衙里单画出一间吏房。
她把消息走的路描上去。村里出了事,里正报到县里,吏房的书吏抄成文书,知县再往州里报;州里的公文下来,也是吏房抄了,交给里正,再传到村里。
图上一上一下两条线,都穿过那间吏房。
她拿这张图去对那几条。
限日呈报,报上去的是吏房写的册子;保结,是县里找人在这本册子上具名;复核,上一级派人下来,翻的还是这一本。
消息经过县衙,本身不是毛病,一县的事,总要从县衙过。可要是县里一开始就把灾报轻了,册子上写的就是轻的。上一级拿它查来查去,前后都对得上,查不出底下被瞒掉的那一截。
条目添得再多,用的都是同一份底子。要查出隐瞒,就得有一份不从吏房出来的凭据。
可县里为什么会把灾报轻?她顺着这一问往下想:写册子的人往上报之前,先会掂量,报上去以后,自己会落个什么下场。
她拿灾报来想。
一县遭了灾,知县往上报。报得重了,上头多半先疑他平日治理无方,堤修得不牢,救得太迟。报一个重数,等于先给自己记了一笔过。
于是便会有人少报一些,晚报几日,等雨停了、水退了,数看着就没那么吓人。
少报、迟报,本也是隐瞒的一种。可只要一报重灾就先受责,限日、保结、复核,只在事后加重惩罚,未必能消掉这层顾虑。
可反过来,说据实报了灾的一概不问,也不对。堤是不是年年失修,雨来之前备没备,这些是实打实的责任,不能因为他老老实实报了数,就一笔勾掉。
那该怎么分?
她想起前世家里的一个晚上。
那时她在念高中,饭桌上开着电视,播一起矿难的后续报道,说当地负责人事前就接到过渗水的报告,却没有停工撤人。
她扒着饭,随口就是一句:“他早该把人撤出来的。”
爸爸剥着一只橘子,没抬头:“收到渗水的报告,就该有相应的处置,这一点你说得对。可报告里写到什么地步,他当时手里还有什么消息,得另外查。”
他把半个橘子递过来。她接了,还想争:“那您说他到底该不该担责?”
爸爸擦了擦手:“报告送到了,那就要查,他收到以后做了什么?不能把事后才查出的情况,全算成他当时已经知道。也不能拿一句不知道,推掉本来该查的事。”
她嘴里含着一瓣橘子,点了点头。
帘子外头有人走过,鞋底蹭着砖地。姜昭回过神来,把草图压到砚台底下。
当时知道什么,事后查出了什么,收到消息以后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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