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统一思想


    “重大武装调动,必须经国防与安全委员会批准。紧急状态下,委员会主席可以下达临时任务,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提交委员会补充确认。”

    “军方有权对可能造成重大无谓伤亡的具体方案提出复议。最终政治目标和任务边界,由应急治理委员会决定。”

    台下很多人的神情略微有些放松,这样一套体系,很好的团结了自穿越以来就代表着21世纪最大武力的军方,大家不知道在私下里省政府与军方做了哪些利益交换与谈判,但如今这个结果,至少证明了他们还愿意听从省里的指挥。

    宣读完毕后,程伯谦继续道:“下面,请林同州同志讲话。”

    林同州没有拿起面前已经准备好的讲话稿,他把文件合上,双手放在桌面上:

    同志们。刚才,有关决定已经宣布了。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已经明确,应急治理委员会和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也正式成立。这样一来,省、市两级主要领导岗位都有人负责,重大事项有了决策机构,军政之间也有了正式的协调渠道。

    今天这个会议,说到底,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谁来负责,一个是按照什么规矩负责。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其他工作就没有基础。

    这几天,各级干部做了大量工作。面对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我们的社会秩序总体稳定。这一点很不容易,也说明我们这支干部队伍在关键时候经得起考验。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靠临时协调、口头通知和几个负责同志连续高强度的开会,不可能长期维持一座一千多万人口城市的运转。岗位空着,下面就不知道向谁请示;责任悬着,遇到问题就容易互相推脱。

    时间短了,大家还能凭责任心撑住。时间一长,问题一定会暴露出来。

    所以,今天把领导岗位补齐,根本目的,是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权力关进制度,把全市的行动统一起来。

    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正确认识这次的人事安排。

    这次调整是在极端特殊情况下作出的。有关人选经过了集体研究,也履行了现阶段能够履行的组织和法律程序。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因为越是在紧急情况下,越容易有人觉得程序可以放一放,先把事情办了再说。

    这种想法听起来很有道理,可实际上很危险。

    没有程序,今天可以为了办急事破一次例,明天就可能为了个人方便再破一次例。到最后,谁的声音大,谁手里掌握的资源多,谁就可以决定事情。那样下去,组织就会失去约束,政府也会失去公信力。

    我们现在同上级失去了联系,不能因此把原有制度全部丢掉。能够执行的程序要继续执行,暂时无法完成的程序要留下记录,将来还要补正。所有代理职务、临时职务,都要接受监督,也都要准备接受今后的复核。

    新任职的同志要认识到,这个时候走上领导岗位,得到的首先不是权力,是责任。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

    各级干部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个人可以有想法,有意见也可以通过组织程序反映。决定已经形成,就要支持新的负责同志开展工作。不能表面上服从,实际工作中拖延;不能因为人选不符合你的个人预期,就消极观望;更不能在下面制造议论,影响团结。

    第二,要坚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独权。

    应急治理委员会由八名同志组成。主席有一点五票,其余委员各有一票。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多半票?

    多出的半票,主要是为了在意见接近的时候,能够形成决定,同时明确主席承担更大的责任,这个界限一定要讲清楚。

    重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会议召开以前,要把材料准备充分;讨论过程中,要把不同的意见讲出来;表决以后,要形成正式记录。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为什么赞成,为什么反对,都要经得起以后的检查。

    集体领导也不能搞成无人负责。有些同志一听说集体决定,就觉得责任可以平均分掉,出了问题大家都有份,等于谁也没有责任。这个认识不对。

    委员会作出决定,所有成员共同承担政治责任;具体工作由谁分管,谁就要承担直接责任。集体决定不能成为推卸个人责任的挡箭牌,个人负责也不能变成绕开集体决定的理由。

    在讨论的时候,大家可以讲得充分一点,甚至争得激烈一点,这都没有关系。我们面对的是从来没有处理过的问题,意见完全一致反而不正常。

    关键是决定一旦作出,就必须统一执行。

    不能在会上同意,出了门又讲另一套;不能对自己赞成的决定执行得快,对自己有保留的决定就慢慢来;更不能依靠自己分管的部门,给集体决定设置障碍。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委员会就失去了意义。

    第三,要处理好政府和军队的关系。

    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已经成立。这个委员会的任务很明确,就是解决政府同驻地军队之间的任务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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