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诗坛群星


相的张说。一曲《伊州》让他落泪,大约是想到了什么往事。

    他后来回忆这段往事,说自己在岐王宅里“寻常见”李龟年,在崔九堂上“几度闻”歌声。崔九是崔涤,玄宗的宠臣,与岐王一样好客爱才。少年杜甫在这些达官贵人的堂前廊下穿行,像一只不知忧愁的鸟,在盛世的花丛中飞来飞去。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岐王宅里的歌声,崔九堂上的丝竹,洛阳城中的太平盛世——这些东西会永远在。就像太阳每天照常升起,春天每年照常到来。

    他没有想到,这一幕会在四十多年后被自己写进一首诗里。也没有想到,那首诗会成为他一生中最苍凉的作品之一: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是安史之乱后的潭州街头。昔日的宫廷乐师流落江湖,卖唱为生。昔日的少年才子已白发苍苍,颠沛半生。两人在落花时节重逢,“正是江南好风景”七个字,每一个字都是刀——风景越好,刀越锋利。因为风景还在,人已不是那人,盛世已不是那盛世。

    但此刻的开元年间,一切尚在鼎盛。杜甫从洛阳出发,开始了他的漫游生涯——去了吴越,去了齐赵,一路上写诗、交友、看山看水。登单父台、看大野泽,是后来的事——天宝三载,他在梁宋遇上李白和高适,三人同登单父台,看大野泽的苍茫秋色。高适比他大八岁,已去过边塞,满身风尘。三人登台远眺,秋风猎猎,高适指着远处说:“子美你看,那便是大野泽。再往北走三百里,便是边关。”杜甫极目远望,只见水天一色,苍茫无际。他忽然觉得天地之大,自己渺小得像一粒沙。但那粒沙里有一团火——一团想要写尽天下苍生的火。

    高适对他说:“子美,你的诗里有一种东西,别人没有。”

    “什么?”

    “一种‘重’。”高适想了想,“别人写诗是给自己写的,你写诗是给天下写的。你的诗太重了,重得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写得出来的。”

    杜甫笑了。他不知道高适说得有多准。四十多年后,他写的诗将被后人称为“诗史”——因为他写的不是自己,是一个王朝的兴衰。但此刻,他只是一个少年。一个在开元盛世的阳光下漫游天下、胸怀大志的少年。他的头发还没有白,他的眼睛还没有浊,他的诗里还没有血和泪。

    他还有大把的时间。——至少他以为他有。

    开元末年,王昌龄被贬为江宁丞。贬谪的原因,史书语焉不详,大约是得罪了权贵——在那个李林甫日渐得势、张九龄已然罢相的年头,得罪权贵实在太容易了,一句话、一首诗、甚至一个眼神,都足以让人从京城滚到天涯。从京城的校书郎到江宁的县丞,是从云端跌到了泥里。但王昌龄没有抱怨。他在润州芙蓉楼设了一席酒,送别友人辛渐。

    那夜寒雨连江,楚山隐在雨幕之后,只剩一道模糊的轮廓。辛渐明日便要北归洛阳,王昌龄为他饯行。两人喝到夜深,王昌龄忽然放下酒杯,说:“辛渐,我有一首诗,你替我带回洛阳。”

    酒尽,他提笔写道: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辛渐带着这首诗走了。王昌龄站在芙蓉楼上,看楚山孤影,看江水东流。他不知道,这首诗会在十余年后的安史之乱中被无数人传抄。那些在乱世中流离失所的人,在烽火连天的夜里,反复念着“一片冰心在玉壶”这七个字。他们念的不是王昌龄——他们念的是自己。在天地翻覆之际,还有什么东西是干净的、是碰不脏的、是可以留在玉壶里不忍碎的?

    那是一个王朝最后的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