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诗坛群星


二十年,只换来一句“卿自不求仕”。

    王维追出来,在街口找到他。两人站在寒风里,谁都说不出安慰的话。

    “浩然兄——”

    “不必说了。”孟浩然拍了拍王维的肩膀,笑了笑,笑容里有苦涩,也有释然,“我该回襄阳了。长安的月,到底和襄阳的一样。月亮不嫌人,人却自嫌。”

    他转身走了。背影在长安的暮色里越走越远,越走越小,最终消失在坊墙的转角后面。

    长安的文士们听说了这件事,各有各的感慨。有人替孟浩然惋惜,说他不过是一句诗念错了;有人替皇帝开脱,说天下隐士那么多,皇帝哪能个个都顾得上。但更多的人什么也没说——他们只是把“不才明主弃”这首诗抄了一遍又一遍,抄了满长安城都是。一个被皇帝亲口拒绝的人,反而因此成了天下闻名的诗人。这大概就是命运的脾性——它关上门的时候,总会顺手开一扇窗。

    后来李白到了襄阳,见了这位传说中的鹿门山人,听他讲起这段往事,长叹一声,写了一首诗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风流天下闻”五个字,从此成了孟浩然的注脚。他再没有回过长安。鹿门山的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只是看月亮的人,心里多了一道疤。他后来死在襄阳——那年王昌龄自岭南北归,路过襄阳来看他。他背上生了毒疮,本该忌口,却因故人重逢,浪情宴谑,食鲜疾动,就此去了。一场欢宴,成了诀别。席上的酒泼进土里,无声无息。

    第三节边塞诗派——高适、岑参、王昌龄

    开元年间,大唐的疆域从东海延到葱岭。帝国的边境线上驻军超过四十万,烽燧相望,驿马相连。从长安出发,往北走,过了朔方,便是无边的草原与戈壁;往西走,过了玉门关,便是漫漫的黄沙与雪山。戍边的将士中,有些人不只会挥刀,还会握笔。

    他们把刀上的血、塞外的雪、营帐里的乡愁,都写进了诗里。后来的人管这些诗叫“边塞诗”,管写这些诗的人叫“边塞诗派”。

    高适是其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出身渤海高氏,本是名门后裔,但到他这一代早已败落。少年时家贫,客居宋州,靠友人接济度日。他二十岁曾北上蓟门想从军报国,到了边关,却没人理他。他在燕赵之间游荡了几年,一事无成,只得南下。他不是那种一出场便光芒万丈的才子,他的才华像北方的庄稼,长得慢,扎得深。

    约开元二十六年,高适再次北上燕赵,亲历边塞。这回他已年过三十,不再是当年那个在边关找不到门路的少年。他在军中见到了一件事:前线将士浴血死战,将帅却在中军帐里饮酒听曲。这件事刺痛了他。

    他写了一首《燕歌行》。诗中有两句,后来传遍天下: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他写这首诗时,手是抖的。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愤怒。那些死在刀锋下的士兵,临死前想的是什么?他们想的是家里的妻儿、村口的麦田、再也回不去的长安。而他们的将帅,此刻正在帐中抱着胡姬,听《凉州词》。他在诗中写妻子思念丈夫:“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一个在城南哭,一个在蓟北望,中间隔着万里关山。高适在诗的末尾写道: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李将军是汉代的李广,爱兵如子,戍卒愿为他效死。高适不是在怀旧,他是在质问:为什么李广只有一个?为什么两千年过去了,边关的士兵还在等一个李广?

    岑参比高适小十一岁。他是荆州江陵人,出身官宦世家,曾祖父岑文本做过宰相。但岑参没有沾到祖上的光——他在长安考了几次进士,屡屡落第,直到天宝三载才及第。及第之后也不得志,天宝年间两度出塞,赴安西、北庭。

    西域的天地和中原全然不同。岑参在安西都护府的幕府里,第一次见到了大漠。他看见黄沙接天,看不见一棵树、一间屋;他看见雪山连绵,白得像骨头;他看见胡人在帐篷前烤羊肉,火星子被风吹得满天飞。他写了一首《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开头便是: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他写的是雪,写的是花,写的是一种悲壮的美。西域的雪不是中原的雪——中原的雪落在屋檐上、落在长安的坊墙间,是温柔的。西域的雪落在刀鞘上、落在战马的鬃毛上,是凛冽的。但岑参在凛冽中看见了温柔,在死亡中看见了花开。这便是盛唐的气魄——即便是写边塞苦寒,也写得花团锦簇、气象万千。

    王昌龄又是另一种写法。他是京兆人,开元十五年的进士,做过秘书省校书郎。他不止一次去过边塞,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到过凉州、甘州、肃州。他见过的边关,比高适更辽阔,比岑参更苍凉。他在边关的城墙上站过,看过大漠尽头升起的月亮,也看过城下堆叠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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