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终回沛国公府(终章)
所有人都停止了呼吸,停止了思考,只剩下那几行字在空气中回荡。
太监的声音继续在大殿里响着: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念完了。
太监放下试卷,殿中依然死寂。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甚至没有人敢大声呼吸。
那首词像一记重锤,砸在了每一个人的心口上。
“醉里挑灯看剑”。
这是一个忧国忧民的人,在深夜里无法入眠,只能借酒浇愁,在醉意中挑亮灯芯,看着自己那柄已经用不上的剑。
“梦回吹角连营”。
他在梦里回到了战场,听见了军营里的号角声。那是他魂牵梦萦的地方,是他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地方。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将士们分食牛肉,军乐奏响塞外的曲调。
那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壮烈。
“沙场秋点兵”。
秋天,在战场上检阅军队。秋风萧瑟,杀气腾腾,一支铁血之师整装待发。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马像的卢一样飞驰,弓箭像霹雳一样惊响。那是战斗的场面,是生与死的较量,是一个军人最光荣的时刻。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为君王扫平天下,为自己赢得不朽的名声。这是每一个读书人、每一个武将的最高理想。
然后,最后一句:
“可怜白发生。”
五个字,把前面所有的豪迈、所有的壮烈、所有的光荣,全部推翻。
所有的梦想,所有的抱负,所有的热血,都在“白发生”三个字面前化为泡影。
那个在醉里挑灯看剑的人,已经老了。
他再也回不去那个“吹角连营”的战场,再也无法“沙场秋点兵”,再也不能“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他只能坐在这间破屋子里,对着一盏孤灯,看着自己满头的白发,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
这才是真正的“救国”。
不是空喊口号,不是堆砌辞藻,不是引用圣人的话。
而是一个人,用自己的一生,去爱这个国家,去为这个国家战斗,最后在白发苍苍的时候,依然放不下心中的那份牵挂。
这才是真正的诗。
张廷玉的手微微颤抖着。他活了六十三年,读过无数诗词,但没有一首像今天这样,让他的心脏像被人攥住了一样。
他偷偷看了一眼皇帝。
皇帝的表情依然平静,但他握着茶杯的手,指节已经泛白。
王崇文的眼眶红了。
他是武官,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更能理解那首词里的每一个字。
他想起自己在边关的那些年,想起那些冻死在哨位上的士兵,想起那些锈得拉不开的弓、钝得砍不动人的刀。
他想起自己无数次在深夜醒来,望着北方黑沉沉的天际,想着这个国家的命运。
“可怜白发生”。
他今年才五十出头,头发已经白了大半。
钱鸿羽的脸色很难看。
不是因为这首词写得好。
他承认,这首词写得好,好得让他无话可说。
而是因为,这首词的出现,意味着他之前所有的盘算都落空了。
他原本以为,殿试考诗赋,是世家子弟翻盘的机会。
毕竟,论诗词歌赋,那些寒门子弟怎么可能比得过从小接受最好教育的世家子弟?
但这一首词,把所有人的诗都碾成了齑粉。
那些风花雪月的漂亮句子,在这首词面前,就像纸糊的灯笼,一戳就破。
更让他不安的是——这首词的作者,是李易。
那个从蜀州来的、名不见经传的、没有任何家族背景的年轻人。
那个在会试中以第三名的成绩脱颖而出的寒门子弟。
如果皇帝点了他的状元,那就等于向天下人宣告。
科举取士,不看出身,不看门第,只看真才实学。
这对世家大族来说,是致命的一击。
钱鸿羽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对上皇帝的目光,又咽了回去。
皇帝的目光很平静,但平静之下,有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东西。
那不是愤怒,不是威严,而是一种——决断。
一种他已经想好了、不会再被任何人动摇的决断。
殿中的沉默持续了很久。
最后还是皇帝先开了口。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死寂的大殿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
“朕觉得,这首词写得最好。”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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