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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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天天过。

    每天都是军训军训军训,踢完正步走方队,走完方队玩匍匐前行。

    这样的日子是乏善可陈的,断断续续就像拉一泡便秘的屎,少一截大家就畅快一点儿,等到拉完,ok!功德圆满,大伙儿手不洗就冲出厕所,拉着教官赵大雄在烧烤摊上搞了个型聚会大肆happy一番,兴高采烈跟过大年似的。

    直到酒过三巡,人也微醺,大伙儿情绪来了,转头一看,蓦地发现人生之中最后一个军训就这么过了,毫无征兆地再也不见了,然后伤感,于是心里空荡荡,最后流着眼泪送走教官赵大雄,就像亲手送走了自己的青春。

    军训结束!

    寝室准备离校的人开始收拾东西,军训一结束就是国庆七天长假,被折磨了大半个月,大伙儿终于脱离苦海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马如龙见是自己的诺基亚在叫唤,走过看了眼显示屏,是田恬打来的,他想都没想就把手机甩给了顾北“你家甜甜的。”

    顾北接了电话,问田恬有什么事。

    田恬“你国庆回家么?”

    顾北道“国庆我还有点事情,不回了。”

    “哦。”田恬不话了。

    顾北只好问“你一个人回吗?”

    “是的。”

    “那你路上心。”

    “嗯,知道的。”田恬挂了电话。

    顾北拿着“嘟嘟嘟”响着的电话筒发了会儿呆,最后摇了摇头。

    马如龙凑上来“我向伟大的毛主席发誓,你刚才的样子绝逼犯花痴了!”

    顾北把手机扔过“你咋就这么贱呢?”

    当晚,贱货马如龙飞了泰国。

    这头牲口的心思异于常人,他琢磨着国家男女人口的比例严重失调,僧多粥少,泡不到女妖决定泡人妖。

    沈城要回家,正是晚稻收割的季节,家里还有几亩稻子等着他抢收呢。

    顾北大概知道一点沈城家中的情况,光景十分惨淡,父亲早年死于心脏病,家中除了他,还有一个目不识丁的妈妈和一个正在读高三的妹妹,她母亲作为一个只能出卖劳力的农村妇女,却供养着两个孩子读书,日子之艰难,也就可想而知了。

    金圣泽是燕京人,当天下午有人来接他,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带着黑超开着一辆黑色宝马e,拉风的要死。

    金圣泽走之前,顾北让他把吉他留下,国庆要用用。

    金圣泽来了兴趣,问顾北“你也喜欢玩音乐?”

    顾北笑道“还行吧。”

    “开学找你练练……哥几个,我先闪了。”金圣泽留下吉他走了人。

    朱聪也走了,搞个军训他瘦了三圈,连裤带都勒不紧了,这绝对不是一名合格的胖子,朱聪痛定思痛,决定先回家大吃七天、恢复他那饱满丰腴的身材再。

    寝室就剩下顾北和宋君羡两人。

    国庆第一天,顾北起床的时候宋君羡还在睡觉,真td跟死猪一样,顾北洗漱完后在楼下买了两份早餐,他吃了一份给宋君羡留一份,纯当供奉先人。

    九点钟,顾北出了门。

    他背着金圣泽的吉他来到一家花店,花了八块钱买了一盆绿萝,然后乘坐线路公交车来到悦方时代广场。

    悦方时代广场位于晴川市最繁华的外滩,国贸中心、外滩号等等现代化建筑坐落于四周,在阳光之中呈倾国倾城之势,沿江观景大道上行人如织,满街都是油头粉面的俊俏生,上披皮草下露腿的摩登女郎,不过,这些于顾北来不过是红粉白骨过眼云烟,他来这里,只为一个人。

    一个住在他心里的女孩,夏诺!

    顾北第一次见到夏诺,就在这个悦方时代广场,那是大二的上学期,夏诺在广场上给别人画画。

    都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顾北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他真的是看见夏诺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女孩,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夏诺的样子,短头发,穿着白棉布背心和牛仔短裤,背着画板,很精致很清澈,诺诺的眼睛最吸引人,有种叫人心颤的美。

    顾北想他上辈子干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追了夏诺,爱情确实有这种魔力,让一个自卑的穷子奋不顾身,体内涌动的肾上腺素足以抗衡一切嘲讽和轻视,虽然他没有钱,也没有讨好女孩子的经验,但他笨拙却真诚的追求着夏诺。

    或许是这种笨拙却真诚的劲儿感动了夏诺,他们在一起了,那应该是顾北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就像一只蚂蚁掉进蜂蜜罐里,甜的让他窒息。

    幸福过后却是痛苦,吊丝逆袭白富美的传大多都没有完美的结局,顾北和夏诺分手那天来的毫无征兆,那天南华日报的高层通知顾北,他得到一个美国当驻地记者的名额,一个月后出发,顾北拒绝了这份美差,滑稽的是,他前脚走出南华日报总部大门,后脚就接到夏诺的电话,我们分手吧。

    没有解释,诺诺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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