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接拍《盛夏秋茗》,月光白蝴蝶暗纹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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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如许!

    她那男儿媳妇!

    造孽啊!

    岑母本就心塞,这下好了,更吃不下饭了。

    想提醒儿子注意点又不知从何开口,不说她又憋得慌,最后只能说一句“江家那小子今天提着礼物来了”点他。

    结果岑封听完后“嗯”了一声,然后笑着点点头说:“我知道。”

    岑封确实知道,刚刚在马场江如许同他说了。

    可这话听在岑母耳朵里,那就是她儿子知道,是她儿子让她男儿媳妇来的。

    造孽,真是造孽呦!

    岑母气的不再说话,母子俩安安静静吃完一顿饭,岑封丝毫没觉察出任何问题,心情愉悦地上了楼。

    掏出手机,岑封把在马场拍的照片发给盛葱葱,盛葱葱当时正奋笔疾书,猛猛码字,半个小时后才回复他。

    [盛葱葱:(⊙O⊙)!马!你去骑马了?]

    [岑封:嗯。]

    [盛葱葱:芜湖~第二张小白马的眼睛好可爱。]

    睫毛好长,好像大老板,嘿嘿~

    [岑封:喜欢?会骑马吗?]

    [盛葱葱:会。]

    盛葱葱确实会骑马了,只是很久没骑过了。

    上辈子拍戏倒是经常骑,这辈子至今为止还没拍过需要骑马的戏。

    听到盛葱葱说会骑马,岑封略感惊讶。

    [岑封:这也会,不会也是上辈子学会的吧?]

    [盛葱葱:聪明,大老板都学会抢答了,可惜答对没奖励。]

    [岑封:那太可惜了。]

    [盛葱葱:嘿嘿。]

    [岑封:傻笑,既然二老板会骑马,等二老板有时间要不要一起来玩?]

    [盛葱葱:好呀好呀,我喜欢这匹白的,可以骑吗?]

    这匹白的?

    踏雪吗?

    [岑封:可以。]

    虽然这匹马是江如许的新欢,虽然这匹马是江如许的心头好,但这些都不重要。

    因为,他二老板想骑。

    所以,从今天开始,踏雪就是他二老板的了!

    (江如许:痛失所爱!这段感情,小爷付出的不比你们少!)

    ……

    正月十九,阳历3月9号,京大开学。

    没有想象中的要风度不要温度。

    盛葱葱穿着蓬蓬松松的羽绒服,围巾帽子手套戴的整整齐齐,驾驶她的蓝色小电驴,一溜烟骑进京大校园。

    只要没工作,必须来上课,风雨无阻,这是盛葱葱的原则。

    如果有工作,能挤出来时间,也要来上课,这是盛葱葱的坚持。

    正因为有这种原则和坚持,还有自身不断的努力,上学期期末盛葱葱顺利考进专业前20%,还拿到了奖学金。

    好歹都是同班同学,盛葱葱再是明星,在日常交流和相处中也早和班里同学打成一片。

    关系特别好的,比如夏青竹、柴虞她们,上全系大课时还会提前发信息问她来不来上课,帮她占座。

    今天第一堂就是全系大课,盛葱葱的座位已经让柴虞和夏青竹帮忙占好。

    背着包,盛葱葱出现在阶梯大教室,夏青竹和柴虞赶紧招手。

    “葱葱,这里。”

    盛葱葱快步走过去坐好。

    每次她出现,都会有一堆炙热的目光盯着她,这是由她的工作特性决定的。

    作为明星,即便是自己的同学,不认识她或者交集不深的人,依然会好奇她的生活,这非常正常。

    只要不是刻意近距离围观,盛葱葱都能坦然自若。

    她从包里拿出两盒伊利希酸奶,还有两包仙贝,这是盛葱葱给夏青竹和柴虞带的小零食。

    她也有一份,课间三个人可以一起当仓鼠。

    开学第三天,盛葱葱又重看一遍手中的剧本,最终还是决定接拍《富家少爷爱上平民女孩的我》。

    啊,不!

    人家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盛夏秋茗》,而且女主跟她同姓,叫盛秋茗。

    怪不得钱导来找她拍呢,该不会是沾了同姓的光吧?

    这部剧其实剧情套路很简单,但盛葱葱最终接拍它的原因是它的女主线清晰。

    盛秋茗家境贫寒,父母都是茶山的采茶工,一家人以采茶为生。

    盛秋茗成绩优异,大学为了节省学费并拿到更高的奖学金贴补家用考入诺尔维斯商学院。

    在学校里,她结识了三位性格迥异但家境极好的豪门少爷,从最开始互看不顺眼,到后来发现彼此身上的闪光点相互欣赏。

    他们成为朋友、伙伴甚至还有某位成为情侣。

    而盛秋茗也因为对茶的天赋和了解,研究出多种口味的爆款茶饮,和三位男主创业成功,成为名副其实的富一代。

    富一代这个人设有点爽,让盛葱葱放低了她对于女主爱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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