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8章 乌弥月把王族身份摆上桌



    “阿古达中毒后仍与她交手,最终死亡。毒源来自他自己一侧使用的药,不是乌弥月下毒。她的刀伤由他造成。”

    乌弥月道:“我也想杀他。”

    顾昭宁看她:“想过不等于做了。”

    “记上我想过吗?”

    闻人清道:“动机可以记录,不能替代行为。”

    “那便记。”

    两国敌手第一次在同一份证词上签名。

    顾昭宁签“大雍临渊守军偏将、现场见证”。

    乌弥月签“北朔三王女、失马案证人、非法入境待核人”。

    两枚印并排,不代表两国和好。

    只代表在阿古达与失马这件事上,她们都愿意让自己说的话接受核验。

    闻人清问到母族。

    “阿史那月帐是否收过失马换粮?”

    “收过。”

    “多少?”

    “现有回忆账约四百石,十二年总数不清。”

    “谁批准?”

    “我舅父与两名长老可能签过。母亲是否知道,我不确定。”

    “粮从何处来?”

    “左贤王旁系说是战利与互市余粮。现在看,至少一部分来自大雍失粮。”

    “母族是否用马交换?”

    乌弥月的手指按在羊皮边缘。

    “可能。月帐丢过六十七匹未记战损的年轻马。我以前以为被小部族偷走。”

    这句话会让她母族从受粮者变成可能参与交易者。

    顾昭宁没有催。

    陆沉舟也没有替她说证据不足。

    乌弥月自己把六十七写进证言。

    “我要向母族发一封公开查账令。”她道。

    闻人清问:“左贤王已经断市,信如何送?”

    “用王女身份书副印,送王帐祭帐。祭帐不听左贤王军令,只负责族谱、誓言与王族争议。”

    “大雍可以放行,但信件需留抄本,不能夹军情。”

    “可以。”

    “回信同样进入案卷。”

    乌弥月看向身份羊皮:“进入。”

    她不是把王族身份当挡箭牌。

    而是把它变成一项能被追责、也能发出合法查问的工具。

    证言结束后,闻人清给她一块新的临时木牌。

    正面写北朔证人。

    背面写限制离城、不得交左贤王一侧、允许大理寺与王府共同保护。

    乌弥月看了半天:“没有房号?”

    “证人牌不是住客牌。”

    “那东二房还归我?”

    苏听澜道:“房费照算。”

    乌弥月满意了。

    身份变成正式证人,不代表她要从王府搬走。

    陆沉舟送她回东二房,只走在伤侧外面,没有伸手扶。乌弥月走到门口才问:“我把身份交进案卷,你不怕以后更难留我?”

    “你不是因为案卷才留。”

    “也可能因为案卷必须走。”

    “那便走。”

    乌弥月停下:“你不拦?”

    “你若回北朔查母族,我拦的是路,不是你。路上有左贤王的人,可以一起想办法;你自己决定回去,我不能把王府房门变成锁。”

    “若我回来呢?”

    “苏听澜说东二房照收房费。”

    乌弥月笑了一声,腰侧只剩轻微牵扯,没有再疼得弯身。她把额头短暂抵在陆沉舟未伤的左肩,确认两个人都站稳,便主动退开。

    “我喜欢你,不替母族免账。你喜欢我,也别替我免。”

    “好。”

    “回答这么快?”

    “怕你再加一条。”

    “已经加了。回来以后,东二房不涨价。”

    苏听澜从廊角道:“这条无效。”

    乌弥月立刻转身去同她谈价。

    顾昭宁离府前,乌弥月叫住她:“若母族真用马换粮,你会怎么记?”

    “按数量、时辰和签名记。”

    “不骂我?”

    “账不是你十二年前签的。”

    “可我是王女。”

    “所以你负责现在查,不替十二年前所有人受刑。”

    乌弥月点头:“你若查到顾家的人,也一样?”

    “一样。”

    两人没有握手。

    顾昭宁只把自己那份证词抄本交给她保管,乌弥月则把母族查账令的第一份见证位置留给顾昭宁。

    午后,祭帐信使允许从北门出城。

    同一时刻,城外十里三百骑开始拔营。

    不是北退。

    是向更北面的左贤王大营靠拢。

    王帐尚未答复是否发兵。

    左贤王却已经在聚更多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