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罪孽终判,归途伏法


不如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所有罪行,认罪悔罪,争取宽大处理。

    许大茂沉默许久,想起在外颠沛煎熬的日夜,看着家人恳切的目光,最终点头答应,听从家人劝告。

    第二天,在家人陪同下,许大茂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走私犯罪以及畏罪潜逃的全部经过。

    案件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之上,审判长依照法律当庭宣判:

    “经本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大茂,违反国家边境与经济管理法规,私自从事非法走私活动,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五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走私罪。

    案发后被告人不思悔改,刻意隐匿行踪、畏罪潜逃,逃避法律制裁,主观恶性较大,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

    结合全案情节,依照一九七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严打相关政策,判决如下:被告人许大茂犯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槌落下,判决正式生效。

    得知判决结果,许家人先是心头一紧,随即纷纷松了一口气。

    严打年代走私属于重罪,能够保住性命,没有判处更重刑罚,已经是万幸。十五年刑期只要认真悔过、好好改造,日后出狱依旧可以重新做人,安稳度日。

    许大茂听到判决,心中虽有些意外,却反而变得心安踏实。

    比起常年东躲西藏、日夜惶恐、生不如死的逃亡生活,坦然接受惩罚、安心服刑改造,反而卸下了所有重担,再也不用亡命漂泊,终于得以解脱。

    至此,昔日95号院里那群心怀歹念之徒,尽数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与惩罚。

    而95号院也同院里那帮人一般,遭大火焚毁之后,这座偌大的三进四合院被政府统一规划拆除,最后只余下一片空荡荡的平地。

    往日院落里的恩怨纠葛、算计纷争,尽数随风消散,仿佛从未在这条喧闹街巷里存在过一般,彻底湮没在了市井烟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