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常山赵云
酒量。”替赵云再次满上,道:“赵将军,请再尽一杯。”
赵云推辞道:“末将何德何能,敢劳烦明公多次为末将斟酒。”
孙策吟道:“天下大乱,奸贼遍地。陛下无力,全无靠倚。我合有志,欲兴孙氏。公孙眼拙,叹息不已。君有长剑,空挥叹息。壮士潜隐,消无声息。若遂风雷,与君一体。”
赵云听出了孙策言语中的招揽之意,拱手施礼道:“明公的心意末将心领了,但是自古忠臣不事二主,赵云虽然不肖,却也不愿做个不忠之人,受天下人唾骂。”
“赵将军此言差矣。”周瑜朗声道,“当今之世,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赵将军唯有襄助明主匡扶汉室,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忠臣义士。”
“有鸟名凤,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甘泉不饮,我想龙应亦然。”孙策长揖为礼道,“子龙难道甘心委身公孙瓒帐下,碌碌无为了此一生?今日你我虽然籍籍无名,他日定教天下震动!”
赵云闻言一震,拜倒下来:“主公英烈,令人心折,赵云从此愿为主公牵马坠蹬,绝不背叛主公的恩德。”
次日,孙策准备了许多金珠宝贝,在江边为公孙越饯行。孙策将金银塞进公孙越的行囊中,低声道:“公孙兄,在下与赵云一见如故,望公孙兄可以忍痛割爱,些许薄礼,还请笑纳。”
公孙越猥琐的笑道:“伯符真是妙人,此事好说,我懂的。”见左右尚远,公孙越凑到孙策耳边道:“这样的硬茬,想不到竟让伯符先拔了头筹,在下真是既嫉妒又羡慕,伯符好手段。”
孙策心中一阵恶寒,赶紧挥手命人送客,这龙阳之好断袖之癖,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
兴平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丹阳城外,风火骑兵军营。
如火的暮霭染红了半壁的岚烟,孙策负手望着夕阳,周瑜、程普等人环立在后。孙策心不在焉的说:“古人云朝霞似锦,晚霞如金。依我看来,与其说如金,倒不如说似血。就像一个王朝的落幕残阳,必须要用鲜血渲染,才能令世人铭记。”
周瑜笑道:“兄长何以如此感慨。”
孙策耸耸肩道:“无他,只是欲在此抹色彩中亲自添上一笔。”
孙策的话音未落,众人突然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开始轻微的震动。孙策极目远眺,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扬起了大片的烟尘,其中隐约可见几个模糊的黑点,转瞬之间,黑点已经依着地平线汇成了一道起伏的波涛,整个骑兵战阵冲出了滚滚烟尘,他们推进的势头如同奔涌的潮水,无法遏制,任何企图挡在他们马前的事物,都将成为被怒涛拍碎的礁石。冲在骑兵最前排的是一位白马将军,他猛然举起手中的长枪,身后的骑兵一起拔刀,齐声呼喊道:“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风火为证!”响亮的声音伴随着轰隆的马蹄声在天地间回响,声势惊人。
骑兵战阵迅速的向孙策等人推进而来,地面的震动甚至让人无法站稳,白马将军在距离孙策约百步的地方将枪一横,骑兵们纷纷勒马,战马群又奔行了几步,才止住前冲之势。赵云将手中的长枪插在地上,滚鞍下马,向孙策行以军礼道:“末将见过主公!”
“子龙近来辛苦了。”孙策拍拍赵云的肩膀,抚慰道:“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风火为证。看来这支骑兵可名为风火义从了。”
赵云赧然道:“末将出身白马义从,每逢临敌冲锋之时,便会与同袍一起呼喊这四句话,之后只觉得热血上涌,不畏生死。所以末将自作主张,改白马二字为风火,命众兵士与末将一起呼吼,以壮声势。”
“妙极妙极。”孙策鼓掌大笑道,“普天之下能与赵子龙比肩的骑兵统领,只怕没有几个。”
赵云躬身行礼道:“蒙主公金口一赞,末将不胜惶恐。”
“假以时日,子龙必是惊动天下的名将,无需谦虚。今后骑兵的一应事务,有子龙帮我处置,我可安枕无忧了。”
“能为主公效命,实是云平生的快事幸事。”赵云一抖甲上的征尘,向孙策比到,“主公请看,这支骑兵既然名为风火,末将便将其分为‘狂风’和‘烈火’两营,每营各二百五十百人。烈火营尽着赤甲,配精钢马刀一柄,盾牌一块;狂风营尽着墨甲,配强弩一副,雕翎箭一壶,精钢马刀一柄,盾牌一块。”
“一壶箭不过十支左右,够用么?”孙策疑道。
“狂风营是由骑兵中善射的兵士组成,在冲锋的前期主要做辅助之用,以箭雨压制敌人的行动。骑兵移动速度快,最多五轮齐射便可冲至敌军阵前,此时弩箭的优势已经不再。加之用以压制的齐射虽然不必考虑准头,但是对臂力的消耗极大,如果齐射次数过多,冲入敌阵后便没有力气挥舞马刀杀敌了。”
“以实战为参鉴是练兵的正道。”孙策点头道,“看来能做到动辄百十轮齐射的军队只存在于书坊间的演艺,以资谈笑罢了。子龙,继续说下去。”
“两营士兵每五十人设一伍长,背插红旗或是墨旗作为标志。冲锋时烈火营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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