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东南亚关税同盟(二)


以销往全球。”

    “大家各有分工,不搞恶性竞争,一起把蛋糕做大。”

    这话一出,各国代表更是喜出望外。本来以为只能卖点原材料,没想到还能拿到产业。

    一直谈到傍晚,最终版的《东南亚关税同盟条约》,正式摆在了每位代表面前。

    条约核心条款清晰明确:

    1. 1967年6月1日起,同盟内部取消所有关税与过境限制,商品自由流通;对外执行统一关税税则;

    2. 关税收入按人口+经济规模综合比例分配,南华让渡份额扶持中小国家;

    3. 南华提供12亿美元低息贷款,启动东南亚跨境基建计划,统一铁路轨距与港口标准;

    4. 设立8亿美元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南华产能向东南亚转移,助力各国经济发展;

    5. 菲律宾享有三年关税过渡期,美军基地物资享受外交豁免。

    这份条约,名义上是同盟,实则已经把整个东南亚的经济命脉,和南华牢牢绑在了一起。

    签字仪式简短而庄重。

    李崇文第一个拿起笔,手腕沉稳,签下自己的名字。随后各国代表依次上前。

    菲律宾公使签字的时候,犹豫了好几秒。

    他想起美国大使的交代,想起本国的现实利益,但他终究还是落笔了。

    大厅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