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给你打幡捧骨灰盒,给你烧纸上香,等我有了孩子,也都姓你的姓氏,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财都送出去!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产?

    当然不是!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

    只不过,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掌握阎家五成生意,所有人都觉得,阎铁珊百年之后,财产留给霍天青!

    李兆廷道:“阎老板,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我要去趟金鹏庄园,等我把案件解决,再与你痛饮美酒!”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长安谪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招待三位大侠!”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让阎铁珊想到过去,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带上口癖,略有尴尬的讪笑两声。

    “大侠……勿怪……我……”

    说到此处,明显苍老了许多,看向三人的目光,竟然有几分祈求。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

    江湖好汉大多慷慨豪气,却又在豪气中藏着一条特殊鄙视链,没几个人愿意与太监喝酒,尤其是热血方刚、一剑成名的少年郎,大多孤高自傲。

    李兆廷道:“咱们说好了,我带个朋友过来喝,阎老板不要小气!”

    陆小凤道:“在喝酒方面,陆小凤从不弱于人,老子要多喝几坛。”

    花满楼道:“我三哥、四哥、六哥都是好酒量,我也能多喝几杯。”

    阎铁珊满脸感激:“老夫去把谪仙楼的酒窖搬空,咱们喝个痛快!”

    谪仙楼中的“谪仙”二字,很明显来自于李白,据说李白在此饮酒,酩酊大醉后提笔挥毫,在墙壁题诗。

    时光荏苒,数百年时间过去,题诗早已散佚,酒水却保留下来,在谪仙楼酒窖深处,有五缸从唐朝窖藏到现在的超级酒王,每年只出售一小坛。

    这当然难不住阎铁珊,世上很少有什么事情是钞能力无法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多发动几次。

    买一缸酒王很难。

    但如果拉着两车金银珠宝,把谪仙楼买下来,一切就能轻松很多。

    购买酒王是纯粹的消费支出。

    购买酒楼是正常收购,可以源源不断的赚钱,成本反而小了很多。

    ……

    快马加鞭,一路返回金鹏庄园。

    整座庄园都是空荡荡的。

    里里外外认真翻找,李兆廷只找到四具尸体,数目很显然对不上。

    “柳余恨、独孤方、萧秋雨、上官飞燕,他们四人是被一剑秒杀。

    凶手的剑术登峰造极,他当着四人的面拔剑,让四人做好准备,然后再出剑杀人,姿态潇洒,招数悠闲。

    我只能想到‘悠闲’这两个字。

    懒懒散散的,舒缓闲适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不屑、逗趣,就当是给自己解闷,随手挥洒致命杀招。

    好可怕的剑客!

    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李兆廷查看四人咽喉上的伤口,脑中分析站位、局势、出手方向,分析凶手的剑路,得出一个可怕结论。

    陆小凤道:“李兆廷,你的剑法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并驾齐驱,我不知道你距离浪翻云有多远,但我相信你早晚登临绝顶,凶手是什么人?剑术与你并驾齐驱,这种人似乎不是很多!”

    李兆廷摆了摆手:“不是剑术,而是剑术、内功、经验三者兼备,我们俩生死决斗,胜负之数各占一半。”

    “我不觉得在搏命的情况下,有人能胜过你,你的剑术不是天下第一,你的搏命之术,我没看过更强的!”

    陆小凤的语气非常认真。

    尤其是看过李兆廷和霍休决战。

    在这一战中,李兆廷用术、用谋、用剑、用勇、用力,把自身优势完美发挥出来,一剑斩杀超级铁王八。

    这不是单纯的武技能做到的。

    如果李兆廷是纯粹武夫,恐怕早就被霍休用乌龟壳战术活活耗死。

    霍休以一敌三,内心充满戒备,李兆廷先表示单挑,霍休降低了戒备,李兆廷紧接着表示要用五步一杀搏命,原本对如来神芒颇为忌惮的霍休,内心彻底放轻松,从重视变为小觑,只想着增强护体罡气,却忘了留有余力。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飞龙在天,盛极而衰。

    倘若没有余力,没有回旋余地,待到气势升到最高点,必然盛极而衰,一落千丈,一泻千里,一触即溃。

    霍休精通多种少林护体神功,把金刚不坏体神功练到大成,身怀三枚顶尖疗伤灵药,还有一件护体宝衣,最克制五步一杀这种孤注一掷的杀招。

    但是,在李兆廷的引导下,霍休放下戒备心,内心从谨慎变为傲慢,待到气势最盛之时,抓紧时机出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