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


事,施黛怀着期许,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安稳觉。

    她原以为要等去往镇厄司之后,才能知道新队友的身份,没想到第二天吃早膳时,听沈流霜说起了这件事。

    “是我。”

    沈流霜吃下一口豆沙包,笑眯眯道:“你们三人资历都不深,副指挥使让我加入队伍,带你们熟悉镇厄司办案的流程。”

    施黛霎时笑开:“好呀。”

    沈流霜很强。

    她只比施黛大了几岁,在镇厄司当差数年,立下过许多功劳。

    在施黛的印象里,沈流霜不仅使得一手好刀,并且心思缜密,十分靠谱。

    当然,她性格也挑不出毛病,捉妖时沉稳果决,回家以后,是温柔又全能的满分姐姐。

    从没遇上过这样的人,施黛很喜欢她。

    用过早膳,距离下午尚有很长一段时间。

    今天恰好是画皮妖阿春第一次上工的日子,趁着这个间隙,施黛和沈流霜去了孟轲的脂粉铺子凑热闹,顺便带上兴致缺缺的施云声。

    脂粉铺名为“皎月阁”。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不消多时,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

    短短一个多时辰,小姐公子们闻风而来,加上围观的路人,把皎月阁的入口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待上一阵子,与阿春告了别,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在大街上长出口气。

    总算呼吸到新鲜空气。

    施云声被挤得竖起几根呆毛,晃了晃脑袋。

    “生意这么好,今年年底不愁分红了。”

    沈流霜帮他捋平头发,温声笑道:“时候差不多了,我们——”

    她的话戛然而止,眼神一动。

    就在沈流霜抬手的刹那,一道人影陡然逼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探出右掌,飞快拂过。

    下一刻,她腰间的钱袋不翼而飞。

    皎月阁位于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因繁华热闹,街头巷尾遍布小偷窃贼,而且很容易得手。

    来人的动作轻微至极,消逝在人来人往的背景里,像水融进水中。

    沈流霜却发现猫腻。

    施黛也觉出不对,没等她上前去追,猝不及防,瞥见另一抹影子——

    阎清欢身姿如风,从两人身侧跑过,掷地有声:“莫怕,我为你们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紧紧缀在窃贼身后,阎清欢双目微亮,加快脚步。

    是名列他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他和施黛几人撞上,纯属意外。

    身为小队里的一员,阎清欢昨夜也收到了传信,目前正在赶往镇厄司的路上。

    可巧,他经过东市,无意中望见施黛,刚准备上前打招呼,就目睹了行窃的全过程。

    这哪能无动于衷。

    然而阎清欢毕竟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怎么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窃贼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既然做了承诺,就没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这是侠士的一贯作风。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忽地,身旁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本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阎清欢睁圆两眼。

    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施黛身边的那位姑娘。

    和施黛站在一起时,她神态慵懒,眉目含笑,一副婉静温文的模样——

    你们长安人,都这么深藏不露吗?

    把窃贼掼倒在地,青衣姑娘温和一笑:“钱袋。”

    对方显然被吓懵了,怔忡半晌,本能地装傻:“什么钱袋?我不知道。”

    青衣姑娘默不作声,慢悠悠蹲在男人跟前,轻轻伸出右手——

    一拳打碎墙角冰冷坚硬的石块。

    站在不远处,阎清欢看得一哆嗦。

    姑娘语气如常:“钱袋。”

    终是抵不住迎面而来的压迫感,窃贼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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