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你这不要命了吗?


  “行,唐律师你慢慢说,我们这不着急……”

    一个癌症晚期,为了帮烂尾楼业主,被开发商撞的差点噶了的家伙,现在跑来报案,这要是不小心让他在所里出了事,而且不是癌症晚期的原因,那……

    “之前他们这些学生确实和电子厂签过实习协议,但是那个协议签完就被学校收走了,根本没让他们看。”

    “但我估计里面肯定不会写加班和夜班的事,因为教育部门有规定,不允许中专学生实习加班和夜班。”

    “可是呢,学生们一旦不想加班或者上夜班,学校领导就会用不发毕业证的事来威胁他们,我认为这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了强迫劳动罪!”

    “并且,还以保管的名义,将他们的身份证收走,实则是担心他们逃跑。”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平时上班与否,也不在于劳动报酬给多给少,而在于学生们这个加班和夜班行为,是不是基于不发毕业证的威胁才做的。

    收身份证算是一个辅助行为,保管的话,你要他肯定得给你,如果说他帮你保管,你和他要还不给,那这肯定不是保管。

    “我记得强迫劳动罪有一个构成就是,被害人虽愿意从事某类劳动但不愿意从事超强度、超体力、超时间的劳动,而嫌疑人迫使其从事超强度、超体力、超时间的劳动的情形。”

    “同志,这些就是证据,你们看看。”

    一份又一份的证据掏了出来,老唐一边掏一边介绍。

    “这份证据是学校副校长的发言,您看,是在学生们反对上夜班后他艾特全体群员说的话。”

    “这里是加班和上夜班的证据,每天工作时间十二个小时,已经完全超过了规定的时间……”

    “所以同志,你看看能不能立案?”老唐笑得像是一只老狐狸。

    慢慢在吕州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