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外卖加变态辣,我犯什么法了?
奈苦笑:“大姐,我虽然是律师,但我也是一个人。”
“你啥意思,就说我不是人是吧,我是你的雇主,雇主就是上帝。”
在台下撕逼正激烈的时候,台上的审判长转而说道:“原告方律师已经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律师发言。”
那名律师站起身来,自信满满的说道:“根据龙国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选择正当防卫,我当事人点变态辣的行为算是一种“提前防卫”,他并不知道这次外卖是否依然会被偷,为了防止外卖被偷,以及警告偷外卖的人,并且下单物品可以通过外卖单看见,也就是说偷外卖者是可以预见这份外卖里的食物的,但看过订单内容后依然选择偷走并吃掉,这应当属于“自甘风险”,因此我当事人不构成任何责任。”
就在那对中年夫妻听到这话,气急败坏想要咆哮公堂的时候,律师再次不紧不慢的说道。
“根据龙国治安法第四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监控调查,以及我当事人提供的小票,原告方的孩子,共盗窃金额合计1257.82,已经构成盗窃罪,所以我现在希望当庭向原告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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